中国水电水利十一局转包国家重点工程事件

2022-12-11 15:11:5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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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称十一局)伙同河南零二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称021劳务公司)非法转包国家重点工程,中途强行更换分包施工队并殴打谩骂威胁技术及管理人员导致实际施工队血本无归,遭实名举报

   本网讯:近日,本网连续接到河南周囗市太康县国家重点惠民水利工程幸福干渠王河支渠施工队农民工多次投诉,举报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人 杨峰)利用央企身份,中标国家重点惠民工程后,和河南零二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 李胜)勾结串通,将工程压低价非法全部转包给实际施工队,并且不按实际工程量计量,从中牟取巨额非法暴利,坑害实际施工队,导致农民工人工资无法兑现,造成群体性事件。

    021劳务公司在非法转包给实际施工队后,从开工到目前为止从未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直接扣留并挪作他用,并多次殴打谩骂技术及管理人员,李胜扬言:在我地盘上干活还要工资不想活了,我在太康就是老大,谁要钱谁挨打,不想干滚蛋,要钱没有,老子更换施工队我有关系,随便你们告等等。农民工听了此话都怕挨打忍气吞声的敢怒不敢言,当今口罩时代拖欠工资总比没活干强,农民工们留仅有的一丝希望看能否要到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实际施工队协商要求给农民工发工资无果,并找到十一局负责人杨峰经理,杨峰说钱已经给021劳务公司了,这事与他无关,相互推诿扯皮。

在施工之前,021劳务公司共收取实际施工队(三个施工队)押金588万元,各施工队为了完成该项目,累计投入1400余万元,截止目前,各施工队不仅未收回实际投资,还下欠工人工资、机械费、材料费等共计1000余万元,在强行更换施工队后,其中两个施工队工程押金没有退全,农民工在寒风中超体力劳动是想拿到血汗钱养家糊口,而十一局及021劳务公司却一直拖欠相关款项,农民工是叫天天应叫地地不灵。记者多次拨打李胜电话想问个究竟,却一直无人接听。

   根据建筑法》规定,在工程总中标后,任何单位不准层层转包更不准以任何理由收取承包商,分包商的工程押金,转包费。然而021劳务公司却顶风作案私自收取分包队的风险抵押金,视法律与儿戏,触犯法律的底线。

    此事件希望引起河南省有关部门的关注,十一局伙同021劳务公司在建筑行业非法转包并恶意托欠农民工工资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损害了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形像,损伤了农民工的心,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及河南零二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系此次事件的始作俑者,望纪检检察部门给予严厉查除,还建筑行业一个清白,清除建筑行业的害群之马,吸血鬼,追还农民工的血汗钱,还农民工兄弟一个公平正义。

    本网将继续追踪报道,关注此事。(记者: 初心)

  :实名联名举报信

实名举报材料

举报人:齐海林,男,汉族,1990724日出生,农民,住商丘市永城市侯岭乡大王庄村庄。身份证号:411481199007245712.手机:18637027999.

举报人:龚学利,男,汉族,1973118日出生,农民,住商丘市永城市高庄镇。身份证号:41232819731108185X。手机:19913205968.

举报人:任振,男,汉族,1976821日出生,农民,住商丘市永城市新城永兴路一巷。身份证号:412328197608210616。手机:18737082003

举报人:胡家奎,男,汉族,53岁,农民,住商丘市永城市裴桥镇前老家村。身份证号:412328196712056976手机号:13937069167

举报人:卢海峰,男,汉族,50岁。住商丘市永城市裴桥镇裴桥村。农民,身份证号:41232819720609187X手机号:13781516859.

举报人:龚学杰,男,汉族,52岁,住商丘市永城市演集镇。农民,身份证号:412328198203157014手机号:17337027662

举报人:张允龙,男,汉族,53岁,住商丘市永城市东城区芒山路道北。农民,身份证号:412328196901040810手机:13781518777.

举报人:葛伟伟,男,汉族,40岁,住商丘市永城市裴桥镇裴桥村。农民,身份证号:412328197105081816手机:13837025031.

举报人:李庆成,男,汉族,53岁,住郑州市管城区商城东路7号院。农民,身份证号:413026196910094510手机:18037677225.

举报人:齐刘胜,男,汉族,50岁,住封丘县荆隆宫乡老齐寨村357号。农民,身份证号:410727197207203232手机:13733831088.

举报人:陈道州,男,汉族,55岁,住固始县陈淋子镇运斗镇运斗社区新楼组。农民,身份证号:413026196712084557手机:15978507768.

被举报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称十一局)

十一局项目负责人:杨峰。

被举报人:河南零二一劳务有限公司(下称021公司)

负责人:李胜

举报事项

  • 举报被举报人十一局利用央企身份,中标国家重点惠民工程后,和被举报人021公司勾结串通,将工程压低价非法全部转包给举报人,从中牟取巨额非法暴利,坑害我们实际施工的农民,导致工人工资无法兑付,造成群体性事件。
  • 请求上级领导迅速介入调查,对被举报人十一局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请求领导责令十一局停止其违法活动,维护我们农民工的合法利益,

事情经过:

一、202010月初,举报人等人经人介绍认识了河南零二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白会峰、李胜等人,他们告诉我们周口市太康县的幸福干渠有一央企水利工程可以承包给我们,说是该工程是国家重点水利惠民工程,专项资金,工程款有保证,有一定的施工利润。我们受他们蒙蔽和欺骗,在不知道项目真实中标施工价的情况下,白会峰安排李胜与我们签订了《渠道衬砌施工合同》,签订合同后让我们缴纳工程押金,太康幸福干渠工程总价22345063.58元,王河支渠工程总价6678388.08元,其要求我们按照工程总价的10%缴纳工程押金,一队按其要求缴纳了288万工程押金;二队太康幸福干渠工程总价18350859.25元,二队按其要求缴纳押金200万元,三队幸福干渠工程总造价20002436.58元,三队按其要求缴纳工程押金100万元;021公司将该国家工程肢解为五段,我们干了其中的四段,让我们包工包料大包施工,他们并欺骗我们,让我们先签合同,说中标价就这么多,利润绝对丰厚。我们被骗签订合同,进入工地施工后,021公司才断断续续提供图纸。我们这才发现这个工程是水利厅的政府工程,其实中标公司是央企十一局。十一局和021公司互相串通,中标后,自已不施工,将全部工程肢解五段并非法转包给我们四段。而且其中标价按国家工程定额计算应有一定利润,但是二被举报人偏离实际价格以低价转包给我们,骗取我们签订合同,不作任何投资,从中牟取非法暴利,很明显二被举报人及其幕后操纵者存在非法利润输送的嫌疑。

  • 十一局将工程违法全部转包给021公司,021公司采取欺骗手段又将工程肢解为五个施工段分别转包给实际施工人,021公司明知此工程以大包形式转包给个人是违法的,但依然转包给个人,所以该转包合同违法无效。实际上也是十一局与021公司相互串通,欺骗我们施工人的一个违法转包合同。因为,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将工程进行转包。《民法典》明确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如果中标单位进行转包的,属于违法转包行为。而《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三,在我们交付保证金后,在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021公司强令我们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发现工程中的很多项目与021公司的承诺不符,工程只能停工等待图纸变更长达几个月,让我们蒙受巨大损失。021公司在不提供完善施工图纸的前提下,强行要求我们按他们的指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我们才发现所有给的单项工程都是没有一点利润的,严重亏本。为此,我们多次向021公司反映,但他们置之不理,反而放出狠话,如果不听从他们的安排,就让我们血本无归。于是我们不得不四处借钱举债投资到工地,害怕真的落得血本无归,倾家荡产,只得按他们的要求继续施工。但我们每干一项都是亏损的,我们多次反映到十一局,十一局领导放话,021公司上面有关系,十一局无法处理此事。

.在我们施工中,我们发现如果按照021公司设定的工程价施工,我们将严重亏损。为此,多次向021公司反映该合同是欺诈合同,给我们的价格太低,严重背离市场价,我们无法继续施工,否则我们真会亏的血本无归。021公司才答应给予价格补偿,并出具了十一条的书面承诺,诱骗我们继续施工。但是直至目前,021公司却没有兑现他们的承诺,其欺骗行为昭然若揭。

以上种种行为足以证明水利十一局与021公司相互串通,利用政府惠农工程采取违法的转包方式进行牟利,不仅违法,而且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五、签合同吋,021公司不让我们看总合同,后来才知道是业主和十一局签订合同。到现在我们还没有见大合同。021公司并强迫我们缴纳工程押金,当时我们要求对此项款进行双控,他们先说得缴给十一局,不同意,后来按照他们说的押金数,打给他们指定的021公司帐户上。押金缴后我们让他开出押金收到条,始终不给开,到现在还没有开收据,也不知道这项资金的用处。我们有银行打款凭证。后来按非法合同约定,我们多次要021公司退款,他们以种种理由拒不按节点退款,直到工程停工了,他们怕出事,才部分退款,非法占用我们资金十个月左右。到现在一队还有38万,二队还有40万的押金没有退还,非法占有我们资金2年多。

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员即021公司法人李胜威胁强迫我们施工,对施工现场人员侮辱谩骂,打骂威胁现场监理和技术员,因其违法打骂威胁我方施工人员,多次造成工程停工。其中技术人员赵腾伟(手机:18737838867)被李胜谩骂及殴打,为了其自身安危离开了施工现场;李胜还殴打谩骂甲方徐监理,我方有视频为证,二队技术员张贺也被李胜威胁谩骂以致离开施工现场。李胜在四队施工会议上当着十几名员工的面公然谩骂我方施工人员龚学利(手机号:19913205968)。

由于我们受欺骗签订合同,发现严重亏本,我们多次找021追加工程量和单价,他们以种种原因,就是不增加,为了更进一步蒙骗我们,给二队,三队出了函,即承诺书,到现在还没有兑现。一直期骗到今。

更过份的是:从施工开始到现在,从不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使我们施工队无法发放农民工工资,导致停工。

我们发现021公司和十一局相互勾结,坑骗我们后,我们多次找十一局领导说理,他们以种种原因推拖,包庇021公司继续侵害我们,十一局相关负责人给我们农民工施工队说,:021公司有关系,我们问不了,等等。

021公司,在工程量计量问题上,也严重不按工程实际工程量计量,导致我们的工程款总量严重偏低,比如土方开挖工程,此工程早就结束了,他们说监理没有签字为由拒绝计量。

十一局的负责人就是这样一直与021公司里外勾结,相互包庇,为021公司充当保护伞,坑民害民丧尽天良,他们明知道021劳务公司不具备工程总承包的资质的情况下,帮助021公司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十一局和021公司相互勾结导致我们一队投资的工程款约700万元,和外欠农民工工资及机械费材料费350余万元,共计1000余万元无法收回;

二队投资款工程款300余万元,和外欠农民工工资及机械费材料费约270万元,共计600余万无法收回;

三队投资工程款400余万元,和外欠农民工工资及机械费材料费约400余万元,共计800余万无法收回;

由于十一局和021公司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和工程款,造成工程停工,被举报人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十一局和021公司另派施工队强行进驻工地,抢夺我们的工程,致使我们造成更大的损失。

尊敬的领导,现我们经事后了解,该工程为政府的惠民工程,政府将该工程发包给十一局是相信十一局有相应的施工资质,能更好的完成这项工程,且政府发包价格肯定是公允的,肯定让施工人有利润。但水利十一局与021公司的领导为了谋取更大的不法利益,相互串通转手将工程违法转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021公司, 让021公司采取欺诈手段以更低的价格转包给我们,这中间的差价就被水利十一局和021公司的领导们吞噬,国家的项目资金就这样以“合法” 的渠道进入私人的腰包。而我们农民施工队就这样被021公司欺骗,代他们进行工程施工,不但不可能有任何盈利,反而亏的血本无归。这样他们既不用出资金也不用出力,就靠玩弄合同差价谋取政府工程的巨额利润,政府的惠农资金就这样落入他们的腰包中。我们这些实际施工人不但没有盈利,反而连举债投资的钱也不回来,致使我们倾家荡产,真是哭天不应,叫地不灵,实在走投无路。无奈之下,我们全体农民施工队只得将情况上级领导实名举报,恳求上级领导在百忙中关心此事,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反腐政策,责令有关部门认真查处,深挖建设领域、惠农工程领域中的蛀虫,关心社会最底层的实际施工人利益,给我们一个公正说法,我们农民施工队有以下请求:

  1. 查明十一局与021公司工程款去向,追回被021公司挪用占用的工程资金,还我们的血汗钱;
  2. 我们所做的工程量和十一局上报给业主的工程量向大家公开,作为与我们施工队结算的依据。  
  3.  因为021公司发包给我们的工程量计价严重低于市场价格,我们要求十一局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的价格基础上扣除管理费及国家税收后与我们结算。

如果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制止,我们农民施工队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我们将继续向上级各部门反映,直至反映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此致:

上级各位领导

实名举报人:齐海林 龚学利 任振 胡家奎 卢海峰 龚学杰 张允龙 葛伟伟 李庆成 齐刘胜 陈道州

                                    

2022124

(责编:x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