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朔城原住建副局曹清友隐瞒身份侵占牛茂伟股份财产工程款

2024-01-10 11:13:02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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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曹清友受处分后)

     举报人:牛茂伟、男,汉族,农民,住址: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南关,身份证号:14212819560107701X,联系电话:13593450458。牛茂伟在案中身份:股东合伙人、行贿者(高如峰指证)、主事者、无权处理房产事务者、一切违章违规责任受罚者、房屋建设经济债务承担者。

    举报人:王与芳女,农民,中共党员,住址: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南关,身份证号:14212819581227702X,联系电话:13593450458。在案中身份:违规违章受罚者、建房经济债务承担者。

    举报人:马成旺,男,汉族,住址: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南关,身份证号:140602195603140010,联系电话:13994949877。在案中身份:马成旺与牛茂伟是合伙人。

    举报人:马均,男,1983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址: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南关,身份证号:140602198308208514,联系电话:13994949877。马均在案中身份:马均与马成旺是父子。

    举报人:杜金宁男、汉族、农民、河南省新乡市人。身份证号410728198402152515,电话:15836190208案中身份:真实施工者。

    被举报人:曹清友(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住建局原副局长),男,汉族,住址: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马邑花园小区,身份证号:142128195804156519联系电话:13934992291。曹清友在案中身份:合伙人、股东、代理人、能代替高如峰(高四、高四小)张建国(兰人)签字者,受贿者(高如峰指证)卖房得利者、无股者。

    被举报人:高如峰(又名高四小,高四)男、中共党员、汉族,退役军人身份证号:140202197311293055住址: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馨园小区5号楼6单元402、联系电话:18034927116。高如峰在案中身份:中间人、股东、受曹清友雇佣者、不主事卖房得利者、无股从来没有参与过毫不知情者。

    被举报人:张建国(又名兰人)男,身份证号140602197212010031,住址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金沙园小区外墙金沙园超市,联系电话:15234699862 张建国在案中身份:曹清友代理人、股东、买卖房者、无股不知者。

    举报事实

    1、曹清友2016年受党纪行政处分后忘记初心,不思悔改贪赃狂法。曹清友与儿子曹伟伟隐瞒身份与事实、制假、造假,贿赂有关办案人认假。相关部门不作为、踢球甩锅。处分后在住建局利用亲戚关系苇圪吧房产杨富贵顶替,牛茂伟建设、。隐瞒身份雇佣高如峰出租已十多年。获利百万元。侵占牛茂伟工程款85多万元。

    制假、造假隐瞒身份:2010年春,曹清友违规违纪以儿子曹伟伟名义与牛茂伟合伙开发房产。在朔州市朔城区马邑南路东侧名为“芦苇地”建成10套二层2316平米的商铺。建成后,以承诺办房本、通天燃气等相关手续,利用职权套取侵占牛茂伟工程款85多万,在朔城区纪检委调查期间,威逼王与芳、牛茂伟签谅解书。处分前用亲戚丁胜国、马焕娥顶替。2016年受处分后,在住建局用他人名义顶替欺上瞒下,对抗党组织、欺骗政府,制假造假隐瞒身份侵占牛茂伟的85多万工程款。还假意称用晋FJS528小轿车一辆作价五万元给牛茂伟顶替工程款,却过户给高如峰。获取双重利益占为己有。住建局2018年对相关情况进行落实情况的时候隐瞒身份用亲戚杨富贵顶替三套商铺。

      2、隐瞒身份强制入股:曹清友违规入股、利用职务职权之便抢霸侵吞合伙人牛茂伟全部成果:2012年10月8日牛茂伟在马邑南路路西开发丰茂小区,曹清友以职权之便承诺办理一切建房手续。以此违规入股与牛茂伟形成合伙关系。开发朔州市朔城区南关大队隔壁丰茂小区两个半单元30套住宅楼。2013年年底建成。建成之后曹清友雇佣高如峰,及其代理人张建国在法院用牛茂伟马成旺宅基地建房协议复印件背书“同投资、同受意(意是意思的意,不是利益的益)。虽然前面没有写名字、但一样。牛茂伟”强制入股。抢覇侵吞了牛茂伟房产与投资。

      2016年曹清友受处分后隐瞒身份雇佣高如峰、及其代理人张建国(曹清友证明)、不履行分产协议(分产协议),侵占抢霸了丰茂小区住宅楼牛茂伟的房产与全部投资。主要包括:牛茂伟买姜功旧房30万。马成旺地盘费74万多,张祥5万。供热配套18万,建筑施工费40多万;其中有马成旺两套拆迁安置房、唐继订购房一套。

     3、2013年农历初七在雒儿庄曹清友拿王与芳3万元现金办建房手续沟通费(其实就是受贿)。2013年曹清友、高如峰侵占丰茂小区住宅楼施工人杜金宁农民工工资20万元。

     4、纪委高压下签订的分产协议,成为纸面协议:经过牛茂伟、王与芳的多次举报。朔州市朔城区纪委对曹清友展开调查核实举报的真实性后督促曹清友处理合伙开发房地产事宜。曹清友迫于纪委压力隐瞒身份雇佣高如峰(高四)及其代理人张建国(兰人)顶替与牛茂伟、王与芳签订分产协议并上交纪委作为解决交代。但事实上曹清友并未履行协议;继续套路变相侵吞霸占导致分产协议成为纸面协议。

     曹清友忘记初心、对党不忠:2016年曹清友受党纪与行政处分后更加肆无忌惮。对抗党组织与政府各部门。不履行分产协议。在市区两级法院、市区两级住建局、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局隐瞒身份组织高如峰(高四)张建国(兰人)顶替,(住建局落实情况报告、自然资源局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中院的15号询问笔录)拒不承认自己违规入股与牛茂伟合作开发房地产;拒不承认党组织纪委已经核实在案的违纪违规事实、党纪与行政处分。曹清友多次在公开场合扬言要侵吞牛茂伟的其它财产,要对牛茂伟赶尽杀绝。曹清友公开威胁我王与芳“他是搞城建拆迁的,是旧城拆迁项目部部长。上有领导罩着,下有社会人护着,政府、纪委、法院、公安我有人,住建局都是我家,我要人有人,要钱有钱,我干事天王老子也管不了。我要找人开车撞死你……”,众所周知。现在回头看我走过的路,确实如此!

       4、违法乱纪:曹清友受到党纪行政处分后携愤报复,欲将牛茂伟一家陷于巨额莫须有债务之中。插手民间借贷经济纠纷、扰乱法官视听。组织高如峰、张建国、张景民多次制造虚假诉讼证据,伪造欠条、私刻公章、一票多用。多次亲自出庭作证,证明牛茂伟欠高如峰三年工资。渗透法院用合法手段达到非法目的。高如峰起诉牛茂伟索要三年工资15--30万元人民币。并出具莫须有欠条.怂恿张景民向牛茂伟索要。当年腊月有20多人手持这样的欠条来我家讨要莫须有债务。明目张胆让瘫痪在床身患重病的牛茂伟及家人背负不明债务。由此在法院产生了六次连环案案件。

      5、隐瞒身份强买强卖:曹清友隐瞒身份代理张建国2015年11月30日强买强卖牛茂伟一套街面房35万元、12月1日转手卖给杨富贵50万。获利15万占为己有。

     6、隐瞒身份盗窃票据:曹清友组织雇佣高如峰盗窃牛茂伟、王与芳施工票据作为股东投资证据,重复累记五次总计近百万(宏昌商砼、华瑞钢筋、锁闭阀票据......)

     7、藐视对抗党组织纪委:曹清友在2020年4月8日区政府欧打王与芳,打坏王与芳的门牙,扭伤手。拖拽王与芳找纪委书记、区委书记平反。并报警说王与芳诬告陷害他,让警察抓起来。行凶参与人:有高如峰,张建国。

     8、曹清友受处分后道德败坏丧心病狂组织高如峰,张建国、罗谦破坏牛茂伟、王与芳生活设备、打砸门窗、断水(同时断马成旺、杨富贵水、暖)、断电、断暖、送毒药针、子弹、谅解书、开车撞、拦路堵路、焊锁门。怂恿罗谦,收取高价水费、组织多人背沙装修牛茂伟房产;王与芳我正确维权被朔城区南城派出所拘留、而对寻衅滋事的罗谦网开一面。隐瞒身份雇佣高如峰与陈礼和签写虚假施工协议金额213.53万元;敲诈勒索牛茂伟。曹清友雇佣高如峰叫张建国殴打了杜金宁工人,既扣除了施工队杜金宁的施工费2.8万元,又勒索了牛茂伟。吃覇王餐占为己有......

     9、曹清友隐瞒身份制假、造假、、知法犯法侵占他人财产:曹清友隐瞒身份雇佣高如峰在法庭上用牛茂伟与马成旺的宅基地建房协议书复印件背面书写“同投资、同受意,虽然前面没有写名字但一样,牛茂伟”权力强盗行为入股。没有任何代价侵占了住宅楼三套以及地盘费。高如峰说:牛茂伟拿丰茂小区住宅楼贿赂曹清友,有了牛茂伟的投资赔了。在2601案中9页正数第10行高如峰说;“三份分产协议与我方没有关系,曹清友的三份证明我方没有异议”高如峰自证是曹清友雇佣的”他和两个律师不知建房地址。高如峰不认识建房施工人,不认识马成旺、马均,不知施工队怎么做的,不知建房面积有多大......曹清友隐瞒身份组织雇佣高如峰、及其代理人张建国运营不同身份合伙股东、雇佣,无股对这项工程毫不知情从来没有参与过。利用各种套路变相顶替全部侵占了丰茂小区住宅楼房产并出售获利装入自己腰嚢。

     曹清友隐瞒身份雇佣高如峰签写虚假施工协议、虚假售房协议、虚假诉讼、虚假债务同时做出门上抹大粪这类龌龊恶劣行为,围猎贿赂官员、办案人员,在住建局消毁询问笔录、贿赂公安扫黑办韩鹏与南城派出所领导。他们在多次办案中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消毁案中出警记录、在事实面前,不一样的公章说一样;更改纪委对曹清友的党纪处分与行政处分,更改牛茂伟与马成旺的宅基地建房协议书,给牛茂伟、王与芳制造莫须有重大债务,美化黑恶分子高如峰(公安出具不予立案、18、19号信访答复意见、)......我王与芳报警三十多次没有一次回复结果。

    10:曹清友隐瞒身份与高如峰官商勾结,常常打砸他人门窗,编制虚假诉讼,仿制公章骗取非法巨额利益。例:曹清友、高如峰亲自打砸牛茂伟门窗,断电断水断暖(公安36、63答复意见)(仿制公章198案)

    曹清友隐瞒身份与高如峰官商勾结:抢覇侵占李山文父亲李泽民廉租房一套合同号090占为己有.至今仍在出租,收取非法利益。并叫张建国(兰人)殴打了上门理论的李山文,打砸了李山文的家。南城派出所出过警。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及坏。像这样的事数不胜数......

     曹清友受处分后隐瞒身份在南泉组织、伙同高如峰(高四小、高四)、张建国(兰人)等人搞开发、买卖土地大棚15个、30亩。在曹沙会组织、伙同高如峰(高四小、高四)、张建国(兰人)、李智旺(李二)等人搞开发并出售土地。在照十八庄组织、伙同多人以儿子姓名买卖土地,牛场。在北邢家河与贾茂称兄道弟、作阴阳虚假账,一个亿是从何而来。在旧城拆迁任拆迁部长时公开场合说年收入五百万。说:他干的事老天爷也管不了,挑战党纪国法。......

     请求党、政府执纪执法扫黑除恶、反腐倡廉。督查督办追查牛茂伟行贿、曹清友受贿的房产哪里去了?曹清友利用职权、套路、顶替侵吞牛茂伟的房产与投资,用杨富贵顶替侵占牛茂伟85多万工程款。根据纪检条规老虎苍蝇一起打、拍和信访条规:切实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履行职责。该移送执法检查机关的移送,该曝光的曝光。信息公开一案三查一回复。请党政府给我们家一丝阳光!生活设备不被破坏,牛茂伟能安然治养病、公平公正归还牛茂伟被曹清友侵吞抢霸的钱财与房产。见人、见事、见证据。一一对质对证。事了案结。马成旺、唐继能住上自己的房、杜金宁能得到自己的劳动报酬发给他的农民工。

       尊敬的巡察领导:我信仰的党如果你们看到了我反映的材料。我相信你们不会漠视与冷漠。王与芳、牛茂伟、马成旺已是夕阳西下的人了,我们一直依法相争、用事实说话,所有证据都出在政府部门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公安、法院,我王与芳只是陈述了陈述。不要让勤劳的人受穷,守法的人受伤。更不要让我王与芳走投无路时以身试法。振我党纪国法,还我平安、安全!还我清白!

     举报人:王与芳、牛茂伟、马成旺、马均、杜金宁  2023年2月20日                               

 

     证据:附1、朔城区住建局关于对区监察局(2015)朔区监建第12号文的落实情况报告;苇个吧建筑实物图;杨富贵证明 谅解书、毒药针(请调取住建局询问笔录、纪委案卷)。4、曹清友五个证明、多人录音。5、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中级法院15号询问笔录、牛茂伟与马成旺的宅基地建房协议复印件背面书写、南关村委会证明。......

                                                

                                                

     关于毒药针出警,请求公安110查阅是否真实:

     2015年6月23日-6月29日间,曹清友来到我家,威逼我在他拟好的谅解书上签字,指使高如峰雇佣俩个飞车党,踢烂我南关的卷闸门并扔下一管毒药针,说拿药狗针药倒你,叫你做啥你做啥,叫你签啥字就签啥字。南城派出所接警,徐志刚警长出警,电话15303499386,请求查阅是否出过警,所述是否真实。

 

举报信

      举报人:牛茂伟,男,汉族,农民,住址: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南关,身份证号:14212819560107701X,联系电话:13593450458。 

     牛茂伟在案中身份被操作为:符合他人要求的股东合伙人、行贿者、主事者、无权处理房产事务者、一切违章违规责任受罚者、房屋建设经济债务承担者。

    举报人:王与芳女,1958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农民,中共党员,身份证号:14212819581227702X,联系电话:13593450458。在 案中身份:违规违章受罚者、建房经济债务承担者。

      被举报人:曹清友(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住建局原副局长),男,汉族,住址: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马邑花园小区,身份证号:142128195804156519联系电话:13934992291。曹清友在案中身份:合伙人、股东、代理人、能代替高如峰(高四、高四小)张建国(兰人)签字者,受贿者(高如峰指证)卖房得利者、无股者。

      我们二人公开实名举报:朔城区原住建局副局长曹清友及其保护伞朔城区住建局和朔城区自然资源局。我们为举报信的每一个事实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们愿意随时随地为纪检部门提供铁证。

    据我所知曹清友隐瞒身份开发房地产地址:

    朔城区北旺庄街道曹沙会村3区。土地20---60亩

    朔城区朔州市万昌商贸有限公司西南(开发南路)南泉村15个大棚、30亩土地

    牛场:奥林花园对面武装部东面。

    照十八庄村:原团堡乡前面、照十八庄村学校后面土地13亩

    朔城区马邑南路东侧苇个吧五套街面房

    朔城区马邑南路西侧南关大队隔壁丰茂小区。

    朔城区开发北路检察院两套街面房

     朔城区一中后二层小楼院一处。.......

      2010年牛茂伟和曹伟伟(曹伟伟是曹清友儿子)合伙开发了马邑南路东侧名为“芦苇地”开发房地产建设10套三层街面商铺。

      2012年牛茂伟和马成旺合伙新建了五套三层街面商铺。

      2012年10月牛茂伟和曹清友合伙开发丰茂小区,两个半单元三十套住宅楼,地址马邑南路西侧南关大队隔壁。

     2014年曹清友被牛茂伟、王与芳进行了实名举报。

      2016年朔城区纪委给了曹清友党纪与行政处分。受处分后曹清友不思悔改,在大众场合扬言说:我上有领导罩着、下有社会人护着,公安、法院我有人,纪委我不怕;住建局是我家。雇佣高如峰、代理张建国侵吞抢霸出售了牛茂伟丰茂小区的全部房产与投资。以及马成旺的两套安置房、唐继的订购房一套。2016年牛茂伟、王与芳进行了再次实名举报:

     朔城区住建局不作为、慢作为、胡作为:销毁了王与芳提供的证据与询问笔录做曹清友、曹伟伟的保护伞。曹清友反复隐瞒顶替身份制假、住建局认假。出尔反尔、张冠李戴、指鹿为马。共同制造牛茂伟为:符合他人要求的股东合伙人、主事者(住建局)、行贿者、(高如峰指证)、无权处理房产事务者、一切违章违规责任受罚者、房屋建设经济债务承担者。

      具体行为如下:

     1、朔城区住建局不作为:2018年认定丰茂小区违章建筑不做任何处理。2020年中央交办的信访件,朔城区陈钊区长在住建局主持召开过会议,住建局领导先后两次亲自来过丰茂小区,事后都不了了之。

     2、慢作为:朔城区监察局2015年12月纪委给朔城住建局下达的《关于对马邑两侧违章建筑处理的建议》3年后出了落实情况报告。

     3、胡作为:马邑南路东侧名为“芦苇地”街面商铺给牛茂伟增加虚拟合伙人杨富贵。马邑南路西侧南关大队隔壁丰茂小区增加虚拟合伙人高如峰、张建国。

     4、充当保护伞:隐瞒曹清友儿子曹伟伟身份、隐瞒曹清友的党纪与行政处分,隐瞒曹清友在丰茂小区违纪违规入股开发房地产等事实。销毁王与芳提供的证据与询问笔录

      5、出尔反尔:南关村马邑南路两侧的拆迁改造项目是区政府主导下的工程,是城建局与城建局副局长曹清友管理下的产物!

     住建局落实情况报告:牛茂伟是响应政府政策,允许马邑南路东西两侧居民自拆自建,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净化空气。自然资源局评估报告说;地块用地与规划相符,地块自身及对周边的影响随着控规的实施能够基本消除。影响较小。在保留地块建筑的基础上控规基本可实施。

       既然政府政策允许、建设规划相符、自拆自建都许可通过,我王与芳2020又申请住建局对该建筑做了安全鉴定,即建设工程规划也符合要求,那么何来违建?对政府政策的信赖利益当然应该明确为牛茂伟所有。

     6、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10月22日受理了我王与芳同志信访事项并发出告知书编号为:2020091603328453824.  2021年5月24日出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

     7、朔城区住建局再次充当保护伞隐瞒曹伟伟身份、曹清友身份:告知我丰茂小区由牛茂伟、张建国、高四小共同投资购买南关村民的旧院进行建设。因对违章建筑监管不力,构成玩忽职守错误,王华受了党内警告、樊刚记过处分;却对曹清友的处分从来都没有涉及过。住建局办案领导还威胁我说:我是局党委委员,曹清友有没有党纪处分我知道,他没有受处分!

     8、张冠李戴:住建局还回复我公安方面的信访问题,伪造公章不予立案一事。

9朔城区自然资源局:出了一份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因曹清友拒不承认参与丰茂小区股份,拒不承认因之事受过党纪与行政处分。结果不了了之。王与芳再次举报。自然资源局先后出了两份信访事项处理书,但程序空转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曹清友与儿子曹伟伟反复隐瞒、顶替身份造假制假,住建局认假。权力面前牛茂伟被成为主事人、法律成了虚设、股份可以随意添加、牛茂伟的财产可以任人处置、牛茂伟的权益无法维护、人身财产没有了安全,权力与利益被完全隔离。朔城区住建局充当保护伞帮凶。真话无人听,区、市两级六次联席听证会信访事项久议不决集体失声沉默。牛茂伟及其家人苦苦挣扎在生死线边缘。牛茂伟瘫痪在床王与芳疲于奔命的维权。曹清友与儿子曹伟伟一伙安享他人血汗。体现了一个基层官员的行为缜密、手段狠辣、胆大包天,横行无忌,吃人不吐骨头。为此我特请纪委督办督查,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还我清白,还我平安安全、归还牛茂伟被抢霸侵占了的财产与投资,妥善安置马成旺的拆迁安置房与唐继的订购房。我一家人能有平安安全正常人生活日子。我丈夫牛茂伟有个治养病的安全环境。此致:          

    举报人:王与芳、牛茂伟       2024年1月5日

    附:1、转让芦苇地协议、规划手续审批请示卡、朔城区住建局的落实情况报告  2、中央交办的信访  3、朔城区住建局信访受理告知书   4、朔城区住建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5、朔城区自然资源局的听证处分告知书,6朔城区自然资源局的处罚告知书   7、朔城区自然资源局两份信访答复  8、不办理不动产的登记后果、9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以提交朔城区信访联席办

(责编:gong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