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信
萝北县政府还有信誉吗???十年欠款何时还???
中央第五巡回督导组:
我是黑龙江鸿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萝北县凤凰台府邸项目实际施工人袁建辉,身份证号:232126197306041178,电话:13313607870。萝北县政府行政不作为事实提出如下举报:
2011年4月5日,开发商黑龙江鸿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袁建辉签订《建筑工程劳务施工承包合同》,我和200多名农民工在萝北县凤凰台府邸3#-6#楼施工,该工程已竣工验收,质保期已届满,但我们至今没有得到工资。
2014年3月3日,在黑龙江省人民来访接待中心309室,由黑龙江省信访局领导苏处长主持召开协调会,参会的有鹤岗市信访局领导王科长、萝北县政府领导周副县长,萝北县信访局朱科长及萝北县劳动监察大队有关领导负责人参加协调会。会议中,开发商代表李晓军(身份证号码:230622197009040013)与凤凰台府邸五项人工费代表袁建辉达成最终协议,李晓军承认拖欠农民工工资本金343万元,保证在2014年3月31日前支付120万元,当年5月1日前全部结清工资,并承诺每月支付10万元作为补偿金直至全部结清。若李晓军到期未兑现承诺,萝北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可以单方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封楼拍卖变现的方式支付工资。协议中李晓军签名确认,并有萝北县信访局朱传河科长作为萝北县政府担保签名,省信访局副局长刘桂林签名督办。
期间,李晓军将黑龙江鸿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楼盘整体转让给翟某某,转让费400万。萝北县政府知道转让后,通知翟某某不要把转让费给李晓军,现转让费400万存于黑龙江鸿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内。我们多次寻找政府希望解决转让费支付问题,但政府一直推脱,李晓军也一直未支付工资给农民工。
多年来我们一直奔走于黑龙江鸿灏房地产公司、萝北县信访局、萝北县劳动监察大队、鹤岗市信访局、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之间,要求开发商李晓军履行协议给付工资,一直无果。农民工兄弟都是各各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工资更是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由于开发商一直以来恶意拖欠工资,迫使我们农民工去借高息贷款用于支付各自家庭开支及生活费用,由于利息高及开发商恶意拖欠的时间太久导致无力偿还贷款,导致生活极度困难。
令我们想不通的是黑龙江省政府多部门一起开会形成的协议,并有省信访局副局长刘桂林签名督办和萝北县政府签名担保协议书竟然是一纸空文,政府部门怠于行使职权,对于我们的诉求置之不理,属于行政不作为。
希望上级领导督促萝北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希望能将黑龙江鸿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0万转让费支付给我们作为工资,积极解决我们与李晓军的工资纠纷!
举报人:袁建辉
电话:13313607870。
2021年11月1日